高空扔烟头哈哈,送货上门的人生导师
sorry..不是一段可信的关系
虽然多少能理解怕被歧视的感觉 但事前不告知还是觉得蛮贱的...
1.3,从头到尾被你们两个没公德心的自私滥交货吓死。对艾滋病的戏谑说法更像是把数十年来众多因无知而枉死于这场“大瘟疫”的零反思,是对无数抗艾斗士争取的反污名化成果的深度作践。看着两位本就因伴侣不告知而患艾的阳性患者能脸不红心不跳地继续着既不戴套还不提前告知陌生炮友们的情形,后半段俩人的互诉衷肠俨然成了恐怖片的宿命轮回,一抹哭诉堪比鳄鱼的眼泪。请问等你们这对逼人光速散了后,是准备接着装模作样地欺骗同类人吗?其他地方我不知道,在简中我们一般叫“蓄意传播艾滋病”,如诉讼成立可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