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吉罗杰斯有些老了,然而损人台词说得还算可爱。
一个家庭背景不好的街头硬汉和愤世嫉俗的女人,被从监狱带到一家旅馆,在那里检察官试图说服她对一个暴徒作证。雪莉很不情愿,因为最后一个证人是在他出庭作证之前被谋杀的,她为什么要伸出脖子来呢?在旅馆里,她曾多次尝试过自己的生活,结果她爱上了守卫她的警察文斯。
有些对白还算有趣,其他中规中矩,不过审美还是不太一样吧,女主对我的感觉完全没有那种设定里的“风韵犹存”,只感觉浮夸又油嘴滑舌,另外波点连衣裙感觉并不适合。硬汉警官有内味,但是不论是警官的间谍身份还是女主的心回意转很突兀,二人独处的那段对白炸弹还不错。
T。用一百一十分钟说服一个女人,结局喜人,毕竟说服本身非常难得。
爱德华打了个酱油